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2008年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六、沁水县人民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

  1、农村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6.8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4平方米。

  2、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35%。

  3、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7.9%,重点抓好中村镇、郑庄镇的绿化工作,使建制镇绿化率达到30%。

  4、完成4镇7乡(端氏镇、中村镇、柿庄镇、郑庄镇、胡底乡、十里乡、土沃乡、张村乡、固县乡、苏庄乡、樊村河乡)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龙港镇、嘉峰镇详细规划,完成5个历史文化名镇(村)(西文兴村、湘峪村、蔚迟村、郭壁村、窦庄村)的保护规划,完成50个新农村建设规划,其中,省新农村推进村18个:龙港镇河渚村、王苏庄村、嘉峰镇蔚迟村、嘉峰村、上坪村、樊村河乡卫村、中村镇北庄村、郑村镇湘峪村、土沃乡杏则村、胡底乡胡底村、张村乡张村、固县乡固县村、郑庄乡吕村、柿庄乡丁家村、苏庄乡当处庄村、十里乡河北村、田家村、端氏镇金丰村。

  5、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文件中规范和改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规定。4月底前,确定本县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并向社会公布。5月底前,制定并公布2008年-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并报市建设局备案。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47万平方米,225套,户均建筑面积65平方米。

  6、对符合要求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3月底前,核定上半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核定上年度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4月底前,确定核定的两项保障资金全部到位。5月底前,上述保障资金不足时,县财政本年度预算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全部到位。5月底前,确定本县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全年共解决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298户,其中实物配租60户,货币补贴238户。新建廉租住房3000平方米,60套,户均建筑面积50平方米。筹集廉租住房资金336万元。

  7、制定出台“县县有”工程建设计划和工作实施方案,完成2008年进度任务。县城垃圾处理场工程完成修建拦沙坝4条,修建溢洪道和部分防渗工程,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污水处理厂完成规划、可研、立项、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开工建设。碧峰山公园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并开工建设。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