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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2008年为民办实事“光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注:(1)家庭经济状况、享受医疗保险情况可直接在标码前打(√);
(2)此表也作为“爱心永恒·启明行动”申报表;
(3)此表一式五份,市、县(区)残联、市红十字会、手术医院、“新农合”各一份。
附件3:
福建省委、省政府2008年为民
办实事“光明行动”受助白内障患者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
号
姓名
性
别
出生
日期
民
族
家庭住址
联
系
人
受助患者
条 件
手
术
眼
手术
时间
术前
视力
术后
视力
植入
晶体
手术
医生
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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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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