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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2008年为民办实事“光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注:(1)家庭经济状况、享受医疗保险情况可直接在标码前打(√);
  (2)此表也作为“爱心永恒·启明行动”申报表;
  (3)此表一式五份,市、县(区)残联、市红十字会、手术医院、“新农合”各一份。

  附件3:
  福建省委、省政府2008年为民
  办实事“光明行动”受助白内障患者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姓名

出生

日期

家庭住址

受助患者

条  件

手术

时间

术前

视力

术后

视力

植入

晶体

手术

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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