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市城管执法局按照市财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安排,加快城乡结合部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建设,以及果皮箱的购置和设置。同时,在6月底前解决已建环卫设施通水通电问题。(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4、加强领导。各区、镇(街)实行主要领导责任制,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建立健全日常检查考评制度,将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评内容。(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工作时限:2008年8月底前)
(三)关于占道市场和流动摊点整治工作
1、引入绩效考评机制。市城管执法局将摊点管理列入各区政府绩效考评市容环境卫生指标内容,组成5个考评组,每周不少于2次对市区117条主要道路进行抽查、考评,并将检查情况列入各区政府年终绩效考评市容环境卫生指标分数。(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工作时限:2008年11月底前。)
2、成立市容纠察管理小分队。各区、街(镇)城管执法部门分别成立市容巡查小分队,根据工作需要调配车辆人员,每天不间断巡查主次干道,确保空档时段市容管理成效。(责任单位:各区城管执法局,工作时限:2008年11月底前。)
3、市、区联动,整治占道经营问题。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各区政府配合,不定期组织开展市、区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清理整治占道经营问题。(责任单位:市、区城管执法局,工作时限:2008年11月底前)
4、综合整治,清理流动摊点。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信访局、民宗局及各区政府配合,明确职责,综合整治。同时,邀请新疆乌鲁木齐市若干名维族城管执法人员来我市协助整治流动摊点,共同做好我市流动摊点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信访局、市民宗局,工作时限:2008年11底前)
六、经费保障
由于今年市、区财政体制已经调整,市、区财政部门应及时调整追加新增道路清扫保洁和其它环卫项目管理和建设经费,以确保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正常运转。
七、有关要求
1、建立整治工作例会制度。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及时协调解决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各区政府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小结并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区政府应及时将无法协调解决问题汇总上报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