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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三、突出重点行业,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汲取“4?28”特别重大铁路安全事故和我市甘州区“4?13”溺水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和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市委办发〔2008〕36号)中明确的排查整治重点,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一是切实加强煤矿“一通三防”等基础性工作,不断提高煤矿基础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煤矿瓦斯治理“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工作方针,加大瓦斯、水患等治理力度,严防瓦斯爆炸、煤矿透水、冒顶等事故的发生。二是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及露天矿山开采等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继续加大尾矿库、露天边坡、采空区等重大隐患和危险源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冶金、电力、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三是加强对铁路列车、线路、通信等运输设施设备的安全监控。加强调度指挥,加强主要干线、提速区段的安全检查和巡查,严格实行标准化作业,严肃查处超速等违规违章行为,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站上车,确保旅客和货物运输安全。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严禁非客运车辆载客,严禁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车辆上路行驶,加大对超速、超载、超限和危险路段治理力度,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监管。四是加强对宾馆、饭店、车站、学校、商场、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备、设施完好,严防火灾事故。五是继续抓好水上交通安全,深入排查治理桥梁隐患,加强船舶安全监管,并做好河道、水库、堤坝、桥梁、涵洞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除险加固工作。
  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效遏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政府即将下发的全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把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止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市级督查覆盖6个县区,县(区)督查覆盖全部乡镇。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治理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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