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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
(淮政〔2008〕33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发展循环经济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缓解我市要素瓶颈制约,破解发展难题的迫切要求;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有效途径。当前我市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但粗放型增长方式还没有根本改变,资源生产率不高,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还很突出。为抓住重要战略机遇,实现把淮北建设成为充满活力、更具实力、富有魅力、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工业城市的宏伟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和《安徽省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皖政〔2005〕86号),特提出我市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废物排放为目标,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形成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发展循环经济的新机制,从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2010年,建立健全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体系、推广服务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成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重点行业、工业(农业)园区、企业集群,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2005年的基础上,到2010年,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每万元GDP能耗由1.725吨标准煤降到1.38吨标准煤,每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由5.538吨标准煤降到4.0吨标准煤,农业灌溉水平均有效利用系数由0.40提高到0.50,每万元GDP取水量由120立方米下降到100立方米左右;矿产资源总回采率和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中煤炭资源(采区)回采率达到8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0%以上,煤炭资源洗选率达到80%以上,瓦斯利用率达到87%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和处置量控制在200万吨左右。

  (三)主要任务。一是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推动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等工作,节约各种资源,减少资源消耗,力争资源利用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二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优化机制,改善生产和管理,减少或避免废弃物的产生,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的转变;积极发展环保产业,为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和减少废物排放提供技术保障。三是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实现废物资源化。对共伴生矿进行综合开发利用,优先支持综合利用技术成熟的资源开发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渣、废水和建筑、农业废弃物及生活垃圾等进行综合利用,支持余热和余压利用、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煤泥、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工程建设;对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利用。四是调整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运用循环经济理念,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限制和淘汰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进一步优化生产力布局,引导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大中型企业围绕核心资源发展相关产业,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形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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