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苏人办发〔2008〕7号)
省人大各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省政府有关部门: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计划》已经2008年3月27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主任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8年4月1日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计划
(2008年3月27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主任会议通过)
一、继续审议项目
1.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条例
2.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修改)
二、制定项目
※1.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废旧立新)
2.江苏省水文条例
3.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
4.
江苏省全民国防教育条例(废旧立新)
5.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6.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三、调研项目
1.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
2.江苏省农村合作医疗条例
3.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
4.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5.江苏省水上搜救条例
6.江苏省行业协会条例
7.江苏省信息化条例
8.江苏省审计条例
9.江苏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10.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促进条例
11.
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
12.
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修改)
13.
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