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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08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容村貌整治推进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总体目标
  从2008年开始,经过3年努力,把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5000元的一类村,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村庄区划科学合理、建筑美观有序、绿化美化上水平、居住环境良好、村务管理规范的村庄,并积极推动有条件的村庄发展成为农村新社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样板;把人均收入在3000-5000元的二类村庄,规划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村庄区划合理、建筑整齐有序、环境绿化和卫生状况较好、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整洁优美的村庄;把人均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三类村庄,建设成为必需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的村庄,并对其中符合条件的贫困村,结合整村推进扶贫及异地迁建扶贫,使基础设施状况整体明显改善,整体面貌焕然一新。具体安排是:2008年规划安排一类村庄75个(共有75个),二类村庄415个(共有1236个),三类村庄412个(共有1311个);2009年规划安排二类村庄432个,三类村庄456个;2010年规划安排二类村庄389个,三类村庄443个。通过分类实施,整村推进,使全市所有行政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环境卫生状况显著改观,实现一类村庄上水平、二类村庄上台阶、三类村庄变面貌,从根本上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房屋乱搭乱建、垃圾乱堆乱放、污水乱排乱流等问题,使广大农村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发展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生态良好、环境优美、文明进步的新农村。
  2008年要加快推进村庄建设和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及纳入城乡一体化试点的村镇要在建设和整治工作中走在前列,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市新农村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主要任务
  1.乡村道路
  加快实施“村村通”延伸工程,逐步实现行政村之间、行政村与自然村之间通柏油路或水泥路,形成完善通畅的农村道路体系。此项任务一类村要率先完成;群众积极性高、资金筹措有保障的二类村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三类村中符合国家扶贫开发资金及以工代赈资金等支持条件的,要按照所在县(市)、区扶贫和以工代赈目标任务的整体要求,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2008年投资l.5亿元,改造县乡公路330公里、通村公路320公里。
  2.农村饮水
  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为重点,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农村饮水条件。对城市、县城自来水厂能够覆盖的一类村,2008年要全部用上自来水,其他一类村要有50%实现户户通自来水。对于纳入国家饮水安全规划的一、二类村,在国债资金支持下,要加快安全饮水工程实施步伐;不在国家规划内且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一、二类村,由当地政府和群众自筹解决。对于三类村,通过国债、扶贫开发、以工代赈等资金的支持,有计划、有重点地改善饮水条件。2008年完成投资4000万元,解决80个村、10万以上农村居民的安全饮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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