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意见的通知

  ㈡充分向窗口授权。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方便企业、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出发,尽量将行政审批权放到窗口。对一些审批程序简单的服务事项,由窗口首席代表现场审批办结;对一些审批程序比较复杂,需现场踏勘或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由窗口首席代表负责与单位联系,协调相关科室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并从窗口出件送达。分管行政审批的领导应定期到窗口现场办公,提高办事效率。

  ㈢进一步规范部门之间办理流程。对法律法规规定审批事项需要多个部门提出意见办理的,由审批主办单位负责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不得让办事者跑多个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设审批前置条件。

  ㈣进一步规范审批中介服务。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将审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分解给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收费服务,严禁将中介服务和中介收费作为实施审批的前置条件,禁止将由企业自愿决定是否交费的项目变相强制收费,任何部门和公务人员不得向审批申请人指定中介服务。

  ㈤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对列入网上审批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要按照网上审批相关要求,在窗口受理后立即进入网上审批系统进行网上审批,接受电子监察,实现审批信息资源共享,方便服务对象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㈥加强投资绿色通道服务。进一步完善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资绿色通道网络,市直有关招商引资单位、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和新余经济开发区、仙女湖区、仰天岗管委会招商局均为网络单位,网络单位应指定1-2名熟悉业务知识的专人与市行政服务中心联系,负责为本地落户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咨询、代办有关办证、办照手续。对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资绿色通道的行政服务事项,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三、进一步加强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㈠配足配强窗口工作人员。各部门和单位原则上应选派两名以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意识好的正式在编人员,担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其中任命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为本部门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首席代表。派驻的窗口工作人员,事前须经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审核同意,并进行上岗前培训。实施行政许可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具有执法资格。

  ㈡落实窗口首席代表授权制。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审批程序,各部门和单位必须向窗口首席代表下发书面授权委托书,明确审批的事项、权力和责任,对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服务事项授权首席代表审批、审签。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