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继续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实现监管重心下移;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餐饮监管水平。
2.整治重点。
(1)重点产品。餐饮业卫生条件、餐具消毒、原料采购等。
(2)重点单位。小型餐饮业、学校食堂、工厂饭堂。
(3)重点区域。农村、城乡结合部。
(4)主要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经贸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等。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
1.主要任务。
(1)继续加大对违法经营药品行为的整治力度,全面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2)开展注射剂类药品处方和生产工艺核查,完成大容量注射剂和其它静脉给药注射剂类药品的处方和工艺核查工作。
(3)加强对《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药品生产、经营水平。
(4)继续深入开展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完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的省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核查,开展第二类首次注册临床试验资料的核查,重点品种要进行现场核查,对受投诉举报的品种进行专项核查。
(5)加强对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运行有效性的监督管理。对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且生产满1年的企业进行质量体系复查。继续开展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
(6)推进特殊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特殊药品监控网络。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工作,联合工商部门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药品疗效证明的违法广告。
(7)进一步推动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制度的实施,开展全市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制度实施情况督导工作,对实施受权人制度的企业进行成效评估。
2.整治重点。
(1)重点产品。大容量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医疗器械、特殊药品等高风险品种。
(2)重点单位。高风险品种的生产、经营企业。
(3)重点区域。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高发地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
(4)主要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市工商局、珠海检验检疫局等。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经贸部门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