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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二〇〇八年招商引资项目促进工作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二〇〇八年招商引资项目促进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8〕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几年,市政府对重大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实行市县领导与部门包抓促进责任制,有效地促进了招商引资项目的转化和实施。在今年的第十二届西洽会上,我市代表团共签订招商引资项目105个,引进资金143.3亿元。其中合同项目68个,引进资金90.5亿元; 协议项目37个,引进资金52.8亿元。目前,签约的招商引资合同项目正在积极协调落实,部分协议项目的转化工作尚需进一步洽谈、促进。为促进签约项目“三率”(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协议转化率)的提高,确保今年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的完成,市政府决定继续实行各级领导包抓招商引资项目工作责任制,全面做好招商引资项目促进服务工作。现就各级领导包抓和促进第十二届西洽会已签约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签约项目单位都要成立承办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政策落实,及时反馈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签约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都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就本县区、本部门(含所属市直企业)签订的重大项目,逐项目成立促进小组。组长由项目所属县区、部门的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主管领导和项目的企业法人组成,每个小组都必须有专职的工作人员、联络员。
  三、市上将重点抓53个项目的促进工作(见附件)。项目所在县区或市直部门,要尽快将促进小组的名单报市招商局(联系人:郭华斌 电话:2136519 传真:2117099)。项目促进小组要制定促进措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合作双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协调办理相关配套手续,及时反馈项目的实施及进展情况。对难以协调解决而又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市招商局,由市招商局提交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以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对未列入市级包抓的招商引资项目,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也要落实包抓领导,并尽快落实项目承办和促进小组。
  四、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重大项目促进工作安排,无缝钢管厂建设项目、陕汽集团延安专用车厂建设项目、子长3×98万吨煤焦化项目、黄陵150万吨甲醇和98万吨煤焦化项目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包抓促进,具体安排另行发文。各促进小组要按照促进工作要求,随时掌握项目的实施情况,定期向包抓领导汇报项目实施进度及存在的问题。各县区政府也要参照市上的做法,落实县区政府领导包抓重点项目责任制,促进项目的转化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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