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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对口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对口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8〕7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帮助灾区人民群众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对口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对口支援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口支援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 飚 自治区主席

  副组长:
  李金早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陈章良 自治区副主席

  林念修 自治区副主席

  李 康 自治区副主席

  成 员:
  梁胜利 自治区主席助理、公安厅厅长

  庞栋春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唐 华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韦树奉 自治区应急办专职副主任

  章远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冯祖华 自治区经委主任

  高 枫 自治区教育厅厅长

  陈大克 自治区科技厅厅长

  卢献匾 自治区民委主任

  何开长 自治区监察厅厅长

  陈利丹 自治区民政厅厅长

  苏道俨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张勤铭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宋继东 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黄华宽 自治区交通厅厅长

  钟想廷 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张明沛 自治区农业厅厅长

  刘树森 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余益中 自治区文化厅厅长

  李国坚 自治区卫生厅厅长

  梁 斌 自治区环保局局长

  阳建国 自治区广电局局长

  陈秋华 自治区林业局局长

  邓于仁 自治区质监局局长

  谭明杰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韦 干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

  梁雨祥 自治区粮食局局长

  粟永华 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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