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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铜仁地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地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

  2、按时足额发放本县(市、特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失业保险待遇。
  3、负责清理、回收地级统筹前尚未归库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并上缴地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和“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户”。
  4、负责清理地级统筹前本县(市、特区)企业形成的养老保险欠费的追缴工作。
  5、加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确保其人员能够满足社会保险工作的需要,解决好必要的办公场所、设备设施和工作经费。
  6、加大目标考核力度,将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任务、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追缴历年欠费以及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等列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二)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社会保险事业局的职责任务:
  1、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预决算,并对预决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筹措、管理和使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
  2、地区财政局是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基金专户管理和资金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会同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负责审核地区社会保险事业局提出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用款计划;负责拨付资金。
  3、地区社会保险事业局是统筹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的综合管理机构,负责编制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预决算并组织实施;对各县(市、特区)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
  五、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地级统筹的组织领导
  加快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地级统筹、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统筹层次,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一件大事,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确保地级统筹工作的顺利开展,地区成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地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和领导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地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地级统筹的组织和实施。各县(市、特区)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统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六、建立考核奖惩激励机制
  (一)实行地级统筹后,由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年根据省下达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批复,制定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参保和基金征缴任务(含年度任务和季度任务),报行署批准后,分解下达到各县(市、特区),由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和各县(市、特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完成。每季度由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各县(市、特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年底由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共同实施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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