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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治教意识。并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加强执法的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建立健全控制学生辍学责任制,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领导岗位责任制,把初中毕业生参加普通高中(中专)招生考试的考生数作为“控辍保学”检查的重要指标。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控制初中学生辍学任务。把提高教育质量、强化职业培训、加大帮扶力度等作为控制辍学率的重点措施,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确保在校学生得到巩固。

  三、建立和完善“三长送学”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对动员组织本地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控制初中辍学负有主要责任。要及时掌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流动情况,向未按规定入学和辍学儿童少年的家长或监护人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督促其送子女入学或返学。从2008年起,实行“三长送学”制度,即:各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长、家长共同负责将适龄儿童送入相应的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村委会主任、小学校长、学生家长负责将小学毕业生送入相应的初级中学入学;各乡镇乡镇长、初级中学校长、学生家长负责将初中毕业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送到职业学校就读,并形成长效机制。学校要积极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及时就学,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学生入学、辍学情况,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的动员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贫困学生救助制度

  建立健全各县、市贫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各项工作制度,完善贫困学生档案,逐步建立“政府、学校、社会”3大救助机制,创造性地实施扶贫助学工程。要认真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全面实施“三个一”工程,采取综合措施,加大对贫困学生的救助力度。

  五、认真组织实施学校对口支援工作

  各县、市要充分发挥行政区域内现有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探索建立县域内骨干教师培养培训、优秀教师巡回授课、示范窗口学校校长与薄弱学校校长教师交流等制度,积极开展县域内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并建立一套包括检查、评比、表彰、奖励在内的行之有效的机制,确保学校对口支援工作形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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