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客运驾驶员的“三超”行为,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2、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组织领导
成立贵州省交通厅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程孟仁
副组长:张群力、吴强
成 员:杨平、罗强、刘建华、余明全、章征宇、徐孝辉、章友竞、乔晓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贵州省交通厅安全监督处,办公室主任:杨平(兼)
联系电话:0851-5992364、5955572(传真);邮箱:gzsjttaqc@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市(州、地)交通局、各二级局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特别要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和企业法人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市(州、地)交通局、各二级局、厅属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具体实施意见,在4月5日前对这项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上级主管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重点,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公路施工、特种设备等;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市(州、地)交通局、各二级局、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高速公路开展总公司要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停业直至取消行政许可。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要充分利用简报、局域网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万里行”活动。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