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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级政府和景区管理局是推进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把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纳入目标考核中,建立城乡和部门的联动机制,实行政府及相关部门、景区管理局“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和严格的绩效考核制、问责制,落实具体责任,强化执行力,确保尽快见到实效。

  (二)以科学的规划引导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各级政府在开展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中,要突出规划的指导作用,以科学的规划引领这项工作的开展。地震灾区各县要组织力量对活动板房居住区进行评估,要从方便群众出发,增加厨房、浴室、厕所等公共空间,进一步完善安置区的市场,包括农牧市场,确保受灾群众搬得进去,住得下来。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州、县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网络,在内容上实实在在,在形式上轰轰烈烈,使各项要求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结合开展城乡精神文明创建和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文明素质,养成爱卫生、讲文明、懂礼貌的良好习惯。

  (四)建立监察指导机制

  督查和监察部门要将城乡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当前重点检查内容,进行跟踪问效,及时指导和督察。由州委州政府督查办牵头,监察、精神文明、规划建设、教育、交通、卫生、旅游、安监、环保等部门共同参与,派出督查组分赴各县进行督察指导。各县要根据推进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需要,集中人力、物力开展好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任务要分解到乡、到社区、到村组,尽快取得明显成效。

  附件

阿坝州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秦大林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肖友才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刘文芝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杨文健  州委副秘书长、州委州政府督查室主任

      许继平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李 黎  州政府副秘书长

      王福安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旅游局局长

      郝士昌  州教育局局长

      马福寿  州规划建设局局长

      王祖全  州交通局局长

      张 建  州卫生局局长

      范正刚  州公安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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