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和景区管理局是推进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把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纳入目标考核中,建立城乡和部门的联动机制,实行政府及相关部门、景区管理局“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和严格的绩效考核制、问责制,落实具体责任,强化执行力,确保尽快见到实效。
(二)以科学的规划引导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各级政府在开展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中,要突出规划的指导作用,以科学的规划引领这项工作的开展。地震灾区各县要组织力量对活动板房居住区进行评估,要从方便群众出发,增加厨房、浴室、厕所等公共空间,进一步完善安置区的市场,包括农牧市场,确保受灾群众搬得进去,住得下来。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州、县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网络,在内容上实实在在,在形式上轰轰烈烈,使各项要求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结合开展城乡精神文明创建和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文明素质,养成爱卫生、讲文明、懂礼貌的良好习惯。
(四)建立监察指导机制
督查和监察部门要将城乡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当前重点检查内容,进行跟踪问效,及时指导和督察。由州委州政府督查办牵头,监察、精神文明、规划建设、教育、交通、卫生、旅游、安监、环保等部门共同参与,派出督查组分赴各县进行督察指导。各县要根据推进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需要,集中人力、物力开展好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任务要分解到乡、到社区、到村组,尽快取得明显成效。
附件
阿坝州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秦大林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肖友才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刘文芝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杨文健 州委副秘书长、州委州政府督查室主任
许继平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李 黎 州政府副秘书长
王福安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旅游局局长
郝士昌 州教育局局长
马福寿 州规划建设局局长
王祖全 州交通局局长
张 建 州卫生局局长
范正刚 州公安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