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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2008年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各企业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节能项目投入。金融部门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推动节能项目建设。各级政府要列出专项资金,用于重点节能示范工程建设。各职能部门要积极筛选项目,争取上级资金,形成多元化的节能降耗融资机制。
  (六)搞好宣传,形成氛围。各县(区)、各部门、各重点企业要制定节能宣传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文化等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搞好节能宣传,形成强大的节能宣传声势,宣传节能典型,曝光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和现象。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通过中小学生开展节能宣传和实践活动。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减排技术交流,加大节能降耗管理和培训。要综合运用价格、收费、税收、财政等经济杠杆和必要的法律、行政手段,完善节能降耗指标体系,监测体系、考核体系,确保节能降耗工作实现预期目标。

  附件:1、各县(区)2008年节能降耗目标
  2、中卫市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

  附件1
  各县(区)2008年节能降耗目标

 “十一五”前两年万元gdp能耗完成情况2008年万元gdp能耗下降目标2008年能源消费净增量目标(万吨标煤)
绝对数(吨标煤)下降率(%)绝对数(吨标煤)下降率
2005年2007年
中卫市4.36474.3003-1.37%3.88-9.7610.2
沙坡头区4.0674.148 3.713-10.54.99
中宁县5.5925.405 4.79-11.44.54
海原县2.082.179 1.99-8.7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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