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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2008年第二次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飞行检查情况通报


  检查中也发现一些检测机构在人员配备、档案管理和仪器设备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行为。主要问题如下:

  (一)部分检测机构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

  主要表现为:

  1、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报告审核人员的任职资格不符合《检测规程》的规定。现场检查发现,有10家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不具备工程类副高以上的技术职称或从事检测行业工作年限不满足3年,建湖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技术负责人至今尚未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有10家检测机构共15名报告审核人员未取得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检测行业工作年限不满足5年。

  2、部分检测机构对报告审核人员授权审核检测项目不明确或超项。有5家检测机构对报告审核人员的授权超过8项,有3家检测机构对报告审核人员的授权项目不明确。

  3、检查发现有5家检测机构共8个检测项目的持有岗位证书的检测人员不满足3人。

  4、部分检测机构未能提供人员的“三金”缴纳证明或提供不全。有3家检测机构未能提供人员的“三金”缴纳证明,有3家检测机构缺少部分检测人员的“三金”缴纳证明。

  (二)部分检测机构的档案管理不符合相关规定

  主要表现为:一是档案管理制度不全,缺少资料管理员的任命文件,缺少资料的保管期限规定等内容。二是检测委托单、检测合同、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未按年度统一连续进行编号。三是委托单、原始记录和部分检测报告信息不全。四是原始记录缺审核人员签字。五是缺少检测报告发放记录。

  (三)部分检测机构在个别检测项目上缺少检测仪器设备,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有4家检测机构未按要求配备水泥胶砂流动度检测仪,另有5家检测机构分别在简易土工、预应力钢绞线、金属螺纹管、饰面砖等检测项目上缺少检测仪器设备。

  根据检查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本次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检测机构和未将检测委托单、检测合同、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按年度统一连续进行编号的共8家检测机构进行通报批评(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部141号令、《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加强对本地区检测机构的监管。对于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测机构要认真督促违规检测机构抓好整改,存在问题的检测机构必须整改合格后方可开展相应项目的检测工作,省质监总站将适时进行跟踪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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