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负责制定单位清查实施方案及细则;统一管理普查地址码和单位临时代码,统一组织单位清查工作;
5、对普查区域划分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培训、问题解答,提出清查数据审核和汇总要求;
6、研究各部门职能,提出各部门应提供的单位名录和个体经营户名录要求;协调和指导各部门提供有关名录资料和行政登记资料;
7、搜集市统计局各专业科室的单位名录资料,接收省反馈的单位名录资料;
8、对单位名录和个体经营户名录资料进行汇总、整理、比对、分解;
9、协助数据处理组对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清查结果进行综合审核、查询、汇总、上报、分解;
10、组织单位名录和个体经营户名录的查遗补漏和评估工作;
11、为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和地理信息系统提供数据;
12、负责协调省、区县、部门、各工作组的经济普查有关工作;
13、负责各种普查表、方案制度、细则标准等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14、负责研究起草普查资料开发应用计划,组织并对普查综合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和开发应用;
15、组织各阶段普查数据资料的信息发布工作。
二、宣传后勤组:
负责整个经济普查宣传和后勤保障工作。具体包括:
1、研究起草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和工作总结;起草和审定有关普查全局性的会议或活动材料、综合性文件;负责撰写普查综合性工作简报、会议纪要;
2、起草、制定经济普查宣传方案;起草有关普查宣传方面的文件和宣传稿件;
3、策划普查各阶段的宣传活动及宣传品,部署普查各阶段的宣传工作;
4、负责对新闻媒体的协调和联系工作;
5、负责普查经费的管理;
6、负责区县的工作动态、工作简报的采集编审和发送工作,定期进行通报;
7、负责制定经济普查工作进度表;组织实施《淄博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考核办法》,负责普查各阶段的情况通报和总结评比表彰工作;
8、承办经济普查网和日常性的公文管理、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以及文件、档案和印章的管理,及时记载并保存重要活动资料;
9、负责经济普查各类公文的收发文登记和审批、发文的印发、公文传递及归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