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温州市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温政办〔2008〕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8年温州市深化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
2008年温州市深化改革实施意见
根据《2008年浙江省深化改革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08〕34号)和市委的总体部署,现就统筹推进2008年全市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坚持长期谋划与年度推进相结合、全市统筹与部门推进相结合、局部试点与深化推进相结合,以启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继续深化政府、社会、农村等领域体制改革为重点,稳步推进全市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全面实施“两创”总战略、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启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我市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已列为省级三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之一,今年不仅要在市级层面启动改革试点,而且还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快启动相关改革试点。
1.创新土地开发利用机制。探索创新海域使用证转换土地使用证的操作工作流程。完善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解决工业用地成本虚高问题。以工业园区为重点,探索建立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评价激励机制(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创新围涂工程项目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规划、围垦、建设、管理四位一体的开发利用机制(由市水利局牵头)。加大城区“退二进三”和“城中村”改造力度,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促进城市功能提升(由市规划局牵头)。
2.深化地方金融改革。积极构建企业、项目融资平台,积极扶持创投企业发展,探索研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由市发改委牵头)。鼓励商业银行争取扩大金融产品开发权限,开展企业股权质押贷款、农民住宅产权和承包权抵押贷款、集体资产产权抵押贷款、专利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等改革试点(由市人行牵头)。积极争取设立村镇银行试点;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创新小企业授信业务,建立和完善小企业授信工作机制(由温州银监分局牵头)。积极稳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由市金融办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