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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节能与清洁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节能与清洁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明政文〔2008〕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2007年,我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和节约优先方针,加快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工作取得了成效。2007年,全市万元GDP能耗为2.014吨标煤/万元,比上年下降4.23%;万元GDP电耗为1804.93千瓦/时,比上年下降2.34%;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3.69吨标煤/万元,比上年下降7.89%。为表彰先进,促进全市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07年度全市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争创佳绩,为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7年度全市节能与清洁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

2007年度全市节能与清洁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一、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名单(共10个)
  福建省三明纺织有限公司
  福建汇华集团东南汽车缸套有限公司
  永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人造板厂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清流帅风建材有限公司
  福建省沙县侨丹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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