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云秋(琼山区区长)
李 杰(美兰区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曹献坤同志任主任,林海宁、鞠磊、林明勇同志任副主任,负责协调全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工作任务与分工
(一)专项整治重点及任务分工
根据2007 年度环境监测结果,影响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首要污染物是可吸入颗粒物(PM10)。因此,近期必须重点抓好扬尘污染控制、渣土运输污染、机动车排气、采石与石材加工粉尘污染的专项整治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如下:
1、防治扬尘污染
(1)防治工地扬尘污染。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市政施工工地和拆迁工程扬尘污染控制,施工过程须全面落实扬尘控制责任制,文明施工(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建设局)。
(2)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增加洒水频次,及时清理路面尘土和垃圾(责任单位:市环卫局)。
(3)防治裸露地面的扬尘污染。对市区裸露地面进行绿化或硬化,杜绝裸露的泥土(责任单位:市园林局)。
(4)防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监督、指导有关业主对易产生扬尘的露天堆场和货场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四个区政府)
2、整治渣土运输污染
对运输渣土、煤炭、煤灰、灰土、沙石、垃圾等散流体物料,实行运输准运证和运输许可证制度;凡在我市建成区内运输散流体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或其他防尘措施,防止运送过程中发生物料遗撒或泄漏,对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运输车辆不准上路行驶(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环卫局)。
3、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
开展交通污染专项整治,加强机动车年检线的管理,定期开展路检(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交巡警支队、市交通局)。
4、防治采石与石材加工扬尘污染
(1)查处非法采石场,采取措施整治采石场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四个区政府、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2)合理规划,集中整治,采取措施整治石材加工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局)。
(二)长效管理
通过重点整治,强化管理,各单位要把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工作纳入本部门的日常工作中,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全国一流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