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现代农业科技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科农〔2008〕277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
为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对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农业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和规模化应用,加快我省现代农业科技园建设,我厅制定了《江苏省现代农业科技园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在组织建设、管理农业现代科技园过程中遵照执行,并按《管理办法》要求,积极推动本地区现代农业科技园的建设。
附件:江苏省现代农业科技园管理办法(试行)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
江苏省现代农业科技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科技对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农业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和规模化应用,加快我省现代农业科技园建设,根据《江苏省贯彻<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实施方案》和《国家
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现代农业科技园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以市场为导向,以突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和成果转化为主要目标,以高效现代农业为核心,以科技创新和产学研合作为支撑,以土地合作和专业合作为保障,对培育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带动农民增收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区域。
第三条 现代农业科技园建设坚持公平公正原则,鼓励技术创新,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 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根据当地农业发展的需要,逐步建立市、县级现代农业科技园,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省级现代农业科技园。
第二章 申报范围与条件
第五条 现代农业科技园申报范围
全省范围内管理机制新、技术力量强、产业特色明显、高新技术产业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各类农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