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


  (二)建立健全测绘行政管理体制。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和强化测绘工作管理职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湖北省测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要按照统一、协调、有效的原则,设立或明确地方测绘主管部门,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加大管理力度,增强工作能力。

  (三)加强测绘监督管理。严格测绘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从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加工、提供和服务行为的监管力度。强化测绘成果质量监督,增加监督抽查经费,建立测绘质量信用管理体系和公示制度。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测绘成果汇交制度,组织开展测绘成果汇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测绘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做好测量标志保护和维护工作。完善省级测绘成果资料馆藏设施建设,落实测绘成果异地备份制度。推进测绘成果档案信息化管理,定期编制测绘成果目录并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测绘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测绘保障作用。积极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加大对地图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外国的组织或个人来鄂测绘管理,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

  四、加大对地理信息产业的支持力度

  (一)完善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政策。尽快制订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政策,推动地理信息资源社会化应用。省财政厅要会同有关部门整合相关资金,调整支出结构,逐步加大对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投入。通过政府引导性投入,加大科研专项投入,支持具有示范及带动作用的测绘技术创新和地理信息产业项目,促进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现实生产力。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利用地理信息数据扶持地理信息产业的发展,对已认定的地理信息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国家和省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在地理信息产品政府招投标中,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测绘项目(含建设工程测绘项目)要优先采购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理信息软硬件和数据增值服务产品,努力提升我省地理信息产业的竞争力。

  (二)培育地理信息产业集群。充分发挥我省在数码航空摄影、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导航定位服务、地理信息系统软硬件、测绘仪器制造等方面的比较优势,推进地理信息技术进步和产业化,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地理信息开发利用和增值服务,把地理信息产业培育成为我省服务业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扶持优秀企业发展壮大,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延伸拓展产业链,带动相关产业的兴起和发展,加快形成地理信息产业集群。鼓励企业整合与重组,努力向集约化、大型化、集团化发展,实现我省地理信息产业在规模和效益上的实质性突破。省测绘行业协会要积极推动建立地理信息产业联盟,协调企业与政府、企业与市场的关系。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适时组织举办有国际影响力的地理信息产业博览会,提升我省地理信息产业的优势地位。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