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认真落实《聊城市发展循环经济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实施循环经济“2320”工程,重点培育3个县(市区)、3个园区和30家企业,力争到2010年建成2个循环经济型县(市区)、3个循环经济型园区和20家循环经济型企业。加快制定重点行业循环经济推进计划,突出抓好化工、造纸、酿造、建材、有色金属、医药食品等重点领域的循环经济发展。抓好重化工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建设和改造,推进产业链延伸组合,实现能源资源循环利用。积极落实国家鼓励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完善再生资源价格和收费政策,推动企业大力开展以工业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和河道淤泥等为重点的资源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循环农业建设,加快开发农业循环利用新技术,大力发展农村沼气、秸秆燃料、秸秆生物肥、秸秆饲料产业,重点抓好农业节肥、节药、节水、节种、节能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秩序,重点推进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等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循环利用。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大力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责任目标的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推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保护和节约利用水资源,重点抓好中水回用和农业节水工作。建设科学合理的资源利用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加强组织协调,完善节能减排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聊城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为总抓手,切实加强节能减排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建立配合联动、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分工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责,逐项抓好落实。各级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例会制度,定期调度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分析节能减排形势,研究解决问题,提出政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考核。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地区、本系统和本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组织、纪检监察等监督作用,完善一票否决制度。完不成节能减排任务的地方、单位和企业,一律不能参加评优树先活动;完不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不予提拔重用;完不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不能享受年终考核奖励;完不成节能减排任务或存在节能环保违法行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不能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好,为全市节能减排作出突出贡献的地方、单位和企业,要给予表彰奖励。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管理与执法能力建设,立足我市节能减排工作需要,充实市、县两级节能减排管理和执法力量,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建设一支作风好、战斗力强的节能环保管理执法队伍,提升技术装备和信息化工作水平。加强节能检测机构建设,为节能减排提供检测技术支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纽带作用,协助政府做好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宣传培训、信息咨询、标准制定、执法检查和行业统计等工作,及时收集本行业国内外工艺技术装备和能效先进水平等信息,指导和帮助重点耗能企业开展与国际国内同行业能效先进水平对标。大力发展节能减排中介服务组织,积极培育节能减排中介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