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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奋战30天整治城乡环境迎接五十大庆专项行动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奋战30天整治城乡环境迎接五十大庆专项行动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8〕1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成立五十大庆已经临近,按照自治区政府安排,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奋战30天整治城乡环境迎接五十大庆专项行动,再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新高潮,以干净整洁、和谐优美的环境迎接自治区五十周年大庆的到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8月15日至9月15日,为期一个月。

  二、整治步骤及重点

  第一阶段(8月15-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重点整治内容:市容市貌(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停乱放等问题)、农副产品市场环境卫生、马路市场(早、夜市)经营秩序、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城市主要出入口环境卫生、建筑工地、储备土地、待建工地环境卫生、“五小行业”卫生、居民小区环境卫生、城市交通秩序、机场、车站、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及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周边环境、主要国道、省道、旅游线路沿线、乡村道路两侧市容环境、农村环境卫生(重点是乡、镇政府所在地、“塞上农民新居”示范点等居民聚集区域的环境卫生及村容村貌)。同时要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和脏乱差现象,加快五十大庆环境整治各项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完成特色街区改造、“穿衣戴帽”、“洗脸修面”、城市美化亮化等各项工程。

  第二阶段(9月1-15日)为巩固提高阶段。主要任务: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经营户、沿街建筑各产权单位对市政公用设施、沿街门窗、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擦拭和清洗,确保干净整洁。

  三、牵头部门及主要任务

  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各部门严格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迎接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大庆城乡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07〕144号)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四、整治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真抓实干,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落实各项措施,充分发动广大干部群众,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各项整治任务,以和谐优美的城乡环境迎接自治区五十大庆的到来,展示首府银川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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