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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物价局关于南昌创意经济投资有限公司停车场管理服务收费标准转正的批复

南昌市物价局关于南昌创意经济投资有限公司停车场管理服务收费标准转正的批复
(洪价经字[2008]40号)


南昌创意经济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要求南昌市物价局(洪价经字[2006]63号)停车收费标准试行转正的报告收悉。现根据南昌市物价局机动车停放服务指导价格的文件精神(洪价费字[2000]77号),经研究,同意转为正式价格,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小车类:1、2小时以内停车5元/辆。

  2、超过2小时停车,每小时内增加1元,24小时内停车25元/辆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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