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止通信工具使用”的执行
各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发现“三乱”违法行为,应采取拍照(一张正面照,一张参照物照)或者录像进行证据收集后,通过电话等方式对“三乱”号码机主的违法行为进行确认,确认后责成“三乱”行为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和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制作《城管执法中止通信工具使用意见书》,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市城管执法总队,书面文件当月底集中补送。
市城管执法总队在接到电子邮件后,从次日起利用短信群发平台和网上公示等方式,告知“三乱”行为人在48小时内不接受处理的,将采取“中止通讯工具使用”的措施。在告知期限届满后的次日发送《协助执行中止通信工具使用通知书》至通信运营企业,书面文件应在二个工作日内补送完成。在收到通信运营企业《协助执行中止通信工具使用回执》后,应及时向报送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反馈“中止通讯工具使用”的执行情况。
3、“恢复通信工具使用”的执行
违法行为人在接受城管执法部门处理后,应给予恢复通讯工具的使用。由区城管执法部门制作《城管执法恢复通讯工具意见书》,并注明对当事人处罚款银行收据编号,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市城管执法总队,书面文件当月底集中补送。
市城管执法总队在接到电子邮件后,从次日起发送《协助执行恢复通信工具使用通知书》至通信运营企业,书面文件应在二个工作日内补送完成。在收到通信运营企业《协助执行恢复通信工具使用回执》后,应及时向报送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反馈“恢复通讯工具使用”的执行情况。
违法行为人不接受处理的,继续实施“中止通信工具使用”的措施。
4、“中止通信工具使用”的备案
各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在每月3日前,报送《协助执行中止通信工具使用汇总月报表》至市城管执法总队,总队汇总后在每月5日前上报市城管执法局和市通信管理局备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开展非法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是全市启动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应高度重视,落实层级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市区两级督察部门要重点督察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效,市局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抽查,并纳入城管执法综合考评体系。
2、加强联动,齐抓共管
加强与公安、工商、电信等职能部门的联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建立执法联动的协作机制,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的加大执法管理力度,查掏一批非法小广告的制作窝点,从源头上打击小广告违法行为。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