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供销社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意见的通知
(宜政办发[2008]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供销社《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
(市供销社 二○○八年七月)
近年来,全市各级供销社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充分发挥本地农业资源特色优势,积极创办、领办、合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全市供销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仍然存在着数量少、规模小、功能弱等方面的问题,迫切需要在更高层次上加快发展。根据全国供销总社《
关于学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供合〔2007〕39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皖政〔2008〕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安庆是农业大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全市农业资源和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标准化进程。供销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进体制创新、完善组织体系的必然要求。全市各级供销社要准确把握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坚持为农服务的方向,坚持合作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开放办社的方针,积极推进组织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大力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努力使供销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二、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