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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火车站广场地下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火车站东广场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发布日期:2010年3月18日,实施日期:2010年3月18日)废止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火车站广场地下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8〕75号)


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郑州火车站地区机动车地下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请示》(郑站区管文[2008]53号)收悉。

  根据《河南省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豫发改收费[2005]188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火车站广场地下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机动车存放服务计时收费。机动车10分钟以内(包括10分钟)免收停车费用;停车1小时以内收费4元(包括1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不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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