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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7年中央补助淄博市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抗病毒治疗(0.6万元)
  感染者随访交通补助(0.6万元),病人随访每人每年4次,每次交通补助50元,共200元/年,全市完成随访30人,补助0.6万元。经费拨付市疾控中心。
  (十)能力建设补助经费(2.3万元)
  主要用于对市、区县医疗系统感染科、急诊外科、妇产科、口腔科、儿科、手术科等科室的医务人员和疾控机构从事抗病毒治疗的专业人员以及艾滋病防治综合培训,培训人数为60人。每人平均培训7天,每天补助420元。培训费为2.3万元,经费拨给市疾控中心。监督、随访病人(20人)服药费用补助0.5万元。基层医务人员每治疗随访补助120元/人/年,监督服药补助120元/年人/年。全市完成监督、随访20人,补助经费5000元,经费拨付市疾控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下拨相应项目县。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市卫生局成立项目工作组和技术指导组,统一协调项目实施,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技术方案的审查、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每季度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反馈,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项目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
  市疾控中心根据省项目管理方案制定本市的实施办法,并抓紧组织实施。如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资金用途,必须由市级卫生、财政部门审定,并报省卫生厅、财政厅备案。
  市、区县疾控中心要结合实际制定人员培训总体规划及分年度实施计划。要建立健全培训工作的绩效考核机制,提高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益。要有专人负责项目,妥善保管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物、检测试剂等物品,发放记录要清晰详细,以备检查。
  执行项目的市、区县卫生局,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
  执行项目的区县疾控中心,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工作,定期向市卫生局和市疾控中心报告工作情况。
  五、资金管理
  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单独设账,统一核算;账务及资金由专业财务人员负责经办和管理,各项目单位应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应认真核查。各级财政部门不得以各种理由平衡或抵充预算、拖延或扣留拨款及用于规定之外的其他用途。艾滋病防治工作补助经费,要按照国家标准发放,并详细记录,便于检查。
  六、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于2008年10月底前完成。
  七、项目监督与评估
  项目中期和项目完成后,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将分别进行综合效果评估,并将项目终期总结报卫生厅、财政厅,各区县卫生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组织开展项目终期考评。各区县疾控中心及时调度了解项目工作进度,每季度向市、区县卫生局报告项目工作,定期通报情况。 市卫生局建立项目指标考评体系,对项目进度;项目质量实施全过程控制。
  各区县疾控中心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分解目标,责任到人。定期派专家对项目进度、资金管理,物品使用、技术标准进行督导,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市卫生和财政部门按时完成项目终期评估, 2008年底前将项目总结报省卫生厅、财政厅。

  附表:
  中央补助淄博市艾滋病防治项目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项目县

合计

需方补助

能力建设

工作经费

小计

自愿咨询检测

监管场所筛查

预防性传播干预

抗病毒治疗

小计

自愿咨询检测

监管场所筛查

预防性传播干预

抗病毒治疗

小计

宣传教育

自愿咨询检测

监管场所筛查

预防性传播干预

抗病毒治疗

淄博

60.64

18.2

1.6

0

16

0.6

11.54

0

5.4

3.84

2.3

30.9

16

1.6

0.8

12

0.5

市直

29.04

0.6

   

0.6

7.94

 

1.8

3.84

2.3

20.5

16

  

4

0.5

张店区

3.95

2.2

0.2

 

2

 

0.45

 

0.45

  

1.3

 

0.2

0.1

1

 

淄川区

3.95

2.2

0.2

 

2

 

0.45

 

0.45

  

1.3

 

0.2

0.1

1

 

博山区

3.95

2.2

0.2

 

2

 

0.45

 

0.45

  

1.3

 

0.2

0.1

1

 

临淄区

3.95

2.2

0.2

 

2

 

0.45

 

0.45

  

1.3

 

0.2

0.1

1

 

周村区

3.95

2.2

0.2

 

2

 

0.45

 

0.45

  

1.3

 

0.2

0.1

1

 

桓台县

3.95

2.2

0.2

 

2

 

0.45

 

0.45

  

1.3

 

0.2

0.1

1

 

高青区

3.95

2.2

0.2

 

2

 

0.45

 

0.45

  

1.3

 

0.2

0.1

1

 

沂源县

3.95

2.2

0.2

 

2

 

0.45

 

0.45

  

1.3

 

0.2

0.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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