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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7年中央补助淄博市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2:
2007年中央补助淄博市地方病防治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中央补助山东省淄博市地方病防治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进一步做好我市地方病的防治工作,按期实现国家、省、市《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确定的任务目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高青县开展地方性氟中毒病情的分层抽样监测,基本掌握该县地方性氟中毒的病情分布和流行状况,以指导全市地方性氟中毒防治工作。
  (二)在淄川区完成饮用水砷含量的筛查样品采集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我市碘缺乏病监测体系,强化监测质量管理,查清碘盐覆盖率和水碘分布。
  (四)沂源县病区开展克山病病情监测,掌握该县克山病病情动态,加强现症克山病人的治疗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克山病患者的知晓率、受治率和控制率。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实施范围
  1、地方性氟中毒:高青县。
  2、地方性砷中毒:淄川区。
  3、碘缺乏病:全市所辖8个区县及高新区。
  4、克山病:沂源县。
  (二)项目内容
  1、地方性氟中毒防治项目(1万元)
  (1)监测点的布设:在高青县地方性氟中毒病区用分层抽样的方法布设监测点,按未改水地区的水氟浓度或已改水地区的历史病区类型划分为轻病区、中病区和重病区三个层次,轻病区包括水氟浓度1.2-2.0mg/L的地区或已改水的历史轻病区,中病区包括水氟浓度2.1-4.0mg/L的地区或已改水的历史中病区,重病区包括水氟浓度4.0mg/L以上的地区或已改水的历史重病区。按照国家、省管理方案的要求,共抽取了10个村开展调查监测工作。
  (2)调查内容:①在每个被抽中的村按东、西、南、北、中5个方位采集饮用水样,检测水氟含量。②检查每个村的全部8~12岁儿童的氟斑牙患病情况,并采集50人份即刻尿样进行尿氟含量测定。③检查每个村的全部16岁以上成人的临床氟骨症患病情况,并对诊断为临床氟骨症的病人,分层分年龄段进行X线摄片检查,拍摄部位为右前臂加肘关节和右小腿加膝关节,拍摄人数为中病村50人/村、重病村30人/村。
  (3)项目实施:高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项目单位,负责对本县进行地方性氟中毒病情调查,检查8~12岁儿童的氟斑牙和16岁以上成人的临床氟骨症患病情况,采集各调查村的饮用水样和儿童尿样,用塑料瓶盛装送检。调查补助经费共1万元,按每村1000元拨付给项目单位。
  临床氟骨症病人的X摄片检查与诊断由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负责完成。
  水、尿氟含量的检测由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负责完成。
  2、地方性砷中毒防治项目(1.2万元)
  淄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项目单位,进行水砷含量筛查。按东、西、南、北、中5个方位抽取5个自然村,每村再按东、西、南、北、中5个方位采集当地居民30口饮水井的水样,进行水砷含量的测定。共计筛查20个自然村600口饮水井的水样。特别是要以水氟、水碘含量超标的村庄为重点进行抽样。
  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负责水砷含量的监测。
  3、碘缺乏病防治项目(3.2万元)
  按照修订后的《全国碘缺乏病监测方案》,在全市8个区县及高新区开展县级水平的碘盐覆盖和水碘分布情况监测。
  (1)样品采集:8个区县及高新区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作为项目单位,负责对本区县居民食用盐样和水样的采集。盐样采集按《淄博市碘缺乏病监测方案(试行)》进行;水样采集按《淄博市碘缺乏地区饮用水碘含量调查技术实施方案》进行。按照各项目区县工作量的不同,将3.2万元的监测补助费分别拨付给各项目单位,其中高碘监测县补助2500元/县,非高碘监测县补助3000元/县,张店区及高新区共计3000元。
  (2)样品检测:各县级项目单位负责完成本区县盐碘含量的检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本市各项目区县水碘含量的检测,共4250份,检测经费共0.85万元,按2元/份拨付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克山病(1.38万元)
  (1)克山病病情监测:沂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项目单位。选择一个克山病病村为调查点,调查800人,不足800人时选择相邻的相同条件的克山病村补足。根据计划调查人数确定需要调查的户数,每户调查人数不能少于家庭总人数的90%。年龄和性别按自然人群分布,对受检者全部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电图描记,对克山病可疑病人进行X线后前位胸部摄片,每个调查点100例,记录完整的病历资料。
  5、技术培训
  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对开展地方性氟中毒项目、砷中毒防治项目、克山病防治项目的市和县的专业人员,以及碘缺乏病防治项目的市级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本市的碘缺乏病防治项目的县级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6、督导检查评估
  (1)地方性氟中毒防治项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项目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的内容主要为样品采集、病情调查、档案资料、经费落实等。
  (2)地方性砷中毒防治项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项目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的内容主要为样品采集、病情调查、档案资料、经费落实等。
  (3)碘缺乏病防治项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各个项目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的内容主要为样品采集、检测记录、档案资料、经费落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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