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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纳税人户籍管理的意见

  迁出地税务机关核查人员姓名:
  迁出地税务机关核查人员意见:同意其迁出。 □
  不同意其迁出。□
  迁入地税务机关核查人员姓名:
  迁入地税务机关核查人员意见:同意其迁入。 □
  不同意其迁入。□

  生产经营地址跨区(县)变更税务登记核查单

                                                           编号: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证号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原经营地址 
主管税务机关核查意见
  该纳税人于  年  月  日向我局申请变更经营地址,经实地核查,该纳税人(已、未)迁出原生产、经营地,(同意、不同意)其迁出。   核查人: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变更后的经营地址 所在区 
迁入地税务机关核查意见
   我局于 年 月 日对该地址进行了实地核查,经核查,该纳税人(已、未)迁入该地址,(同意、不同意)其迁入。   核查人: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迁入地税务机关意见是否同意迁入?是□ 否□
迁出地税务机关意见是否同意迁出?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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