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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的通知
(鲁政办字〔2008〕13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展示我省改革发展成果,为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营造良好的环境,省政府决定,用一年时间,在全省深入开展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省九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服务群众,紧紧围绕为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营造良好的赛事环境,精心组织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启动一批重点整治项目,建设一批便民服务设施,打造一批人居环境亮点,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地方特色、弘扬齐鲁文化,以整洁优美的城乡面貌展示山东改革发展的成果,促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

  二、整治范围

  (一)设区城市全运会比赛场馆和接待代表团的宾馆、饭店周边500米区域;

  (二)省域内客运铁路、高速公路两侧500米可视范围;设区城市主干道沿线,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周边500米区域;

  (三)设区城市公园、广场、主要商业街区、历史文化街区;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及附近村镇。

  三、工作重点

  (一)集中整治比赛场馆和接待场所周边环境。彻底清除比赛场馆和接待场所周边地区的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车辆、乱摆摊点等现象,取缔露天烧烤,严格控制建筑工地扬尘。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养护管理,确保完好无损。搞好道路改造和建设,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配套建设停车场,合理划定停车位,做好赛时开设临时停车场所的准备。科学制定车辆通行和人流疏散方案,合理设置公交线路和站点。对区域内建筑立面、园林绿地、广告牌匾、灯光夜景的整治,统一进行规划设计,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

  (二)集中整治交通干线沿线和城市主要出入口周边环境。全面开展客运铁路站区及沿线环境整治,拆除违章建筑,清除残墙断壁,清理积存垃圾,粉刷修饰建筑立面,规范设置户外广告,加快进行沿路绿化。巩固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建设成果,补植个别路段两侧不完善的绿化带。治理客运铁路、高速公路两侧的破损和裸露山体,进行植被复育。在交通干线沿线村镇大力推广秸秆气化及综合利用,努力杜绝秸秆焚烧。以沿线节点村镇为着力点,继续开展省际边界地区环境整治。对城市主干道的老城区路段,组织编制环境整治专项规划,统筹安排路面整修、管线下地、植被选配和楼顶“平改坡”,精心设计街头绿地、建筑立面、广告牌匾和夜景照明,按规划设计方案组织实施。对机场、车站、码头周边地区,拆除乱搭乱建,消除卫生死角,清理占道经营,规范广告牌匾,规劝收容社会乞讨人员,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为群众创造清洁舒适、安定有序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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