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集中整治重要景区、主要商业街区和历史文化街区环境。全面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实施全天候保洁、无缝隙覆盖。合理设置休闲座椅和公共厕所,搞好管理和维护。加强流动商贩管理,坚决打击强买强卖、欺客宰客行为。加强对公园和风景名胜区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测,确保安全运营。抓好重点风景名胜区周边的环境整治,对通往景区的主要道路进行维护整修,植树绿化。规范商业街区的门牌字号和广告牌匾。引导商业贸易、休闲娱乐单位按经营类型相对集中布局,促进服务业繁荣。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修缮,展示历史风貌,延续历史文脉。各城市可在老城区选择若干条次干道,进行整体景观设计和一体化整治改造,使之成为富有文化底蕴和地方风情的特色街、文化街。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08年9月中旬):宣传发动,动员部署。省政府对集中整治行动作出部署和动员。各市结合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编制整治规划,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运行机制。
第二阶段(2008年9月下旬-2009年8月):组织实施,集中整治。各地按照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深入扎实地开展环境整治集中行动。省里将加强督查调度和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第三阶段(2009年9月):检查考核,总结通报。省政府统一组织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向全省通报。具体考评办法由省建设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迎全运环境整治集中行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市、区、街、居配套联动,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由省建设、民政、财政、公安、人事、国土资源、交通、卫生、工商、环保、林业、旅游、体育等部门和济南铁路局的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省建设厅负责做好联席会议的牵头和联络工作,抓好集中行动的组织实施、协调服务和督查考核等。各地要参照省里的做法,建立和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保证集中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创新机制,精细管理。要把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合理划分市、区、街、居的城市管理职责,强化属地管理和区街的基层管理职能。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扩大执法覆盖面,坚持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对城市窗口部位和重点地段的市政维护、园林养护、环卫保洁和城管执法,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责,实行精细化管理。加快12319服务热线建设,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形成快速反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