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5.加快完善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分梯次培育科技型企业,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完善公共创新平台,鼓励更多的科技型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加快企业孵化器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创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全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建立和完善创业创新风险投资机制。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的产学研联合体。(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6.创新服务业发展机制。继续做好服务业发展的推进和考核工作。推进市区工业企业腾地发展现代服务业。对市区属根据产业导向要求必须禁止、淘汰或调整升级的,因环保、安全等问题影响人居环境的,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改变用地性质的工业企业,都要列出计划,实施搬迁或就地转型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生产制造企业主辅分离,调研确定一批工业企业进行试点,鼓励生产制造企业改造现有业务流程,分离发展现代物流、信息咨询、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做大做强三产规模。大力发展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制定社会中介组织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放开中介服务市场,推进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促进社会中介组织集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
7.推进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土地、水、排污权资源使用差别化、阶梯式价格调节机制。深化和完善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探索建立存量土地的流动机制。推广完善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改革。探索建立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分步实施办法。加快地方性融资平台建设,以市股权托管中心为依托,逐步探索开展股权交易。(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招投标办公室)
8.深化企业改革。推进国有集体资本进一步从竞争性领域有序退出,加大国有资产重组力度,健全经营激励机制,提高运营效率。研究落实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创业环境,不断壮大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企业上市,做大做强地方资本市场,进一步完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上市金融办)
(三)围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深化农村各项改革
9.打造城乡统筹发展新平台。着力推进12个省级中心镇、16个市级重点培育中心镇建设,按照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的要求,完善中心镇规划编制,深化中心镇体制改革,落实强镇扩权政策,提升中心镇建设水平,增强中心镇综合承载能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0.深化农村各项改革。探索以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换保障,促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农村人口向中心镇集聚。继续推进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和农业保险工作。深化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公平享受集体资产收益。(牵头单位:市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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