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第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六,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4)收费标准及减免规定。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并将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收费的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5)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本机关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河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机构名称:河北省财政厅办公室;办公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48号;邮编:050051;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联系电话:87010204,传真号码:87018836;电子邮箱:tzxx@hebcz.gov.cn。
五、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河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河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1:河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类 别
| 描 述
| 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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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信息
| 部门介绍
| 河北省财政厅及河北财政整体情况的概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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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省财政厅的组织机构信息,内设机构、下属有关单位的职能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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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息
| 省财政厅领导的简历、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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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领导的活动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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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 计划总结
| 省财政厅年度工作、重要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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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
| 财政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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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公文
| 省财政厅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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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 政务动态
| 重要会议、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活动的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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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事件
|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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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 政务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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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信息
| 政府采购
|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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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经费
| 政府设置的专项资金的分配与使用、监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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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
|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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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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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
| 重大建设项目的资金拨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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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事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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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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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梳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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