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交通局关于组织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杭交发〔2008〕179号)
各区、县(市)交通局,各直属单位:
“国庆”黄金周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从9月23日至28日在系统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内容
此次检查的重点内容是易发生水毁事故的公路、桥梁、农村公路和临水临崖路段;千岛湖、京杭运河(杭州段)、钱塘江等重点水域;旅游客运企业、客运场站和农村客运车辆;在建交通工程边通车边施工的路段;节日期间“三防”工作安排部署、值班情况等。
二、检查的时间安排和组织方式
这次安全大检查采取分级负责和集中抽查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自纠为主。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局将分六个小组进行抽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从收到通知至9月23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企业搞好自查自纠,并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
(二)9月23日至9月28日,由局领导带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抽查,具体安排见《安全生产检查组工作安排表》。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做到层层发动、层层落实,严防走过场。
(二)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各单位要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追究业主和整改责任单位的责任,问题涉及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执行“十一”节期间领导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十一”期间,各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做到对各种异常情况能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
联系人:刘春文,电话:85460121
杭州市交通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七日
lar_248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