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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名师名校名校长评选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4)敬业爱岗,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具有团结协作、改革创新的精神。
  2、具体条件
  (1)名师
  ①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中学教师具有高级职称,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特高级职称;在职在岗的中小学特级教师为当然“名师”人选;
  ②中学教师具备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具备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③获得过市(地)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优质课奖励或由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综合荣誉称号;
  ④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教育思想端正,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突出的教育教学专长,教学水平高,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在本市有较高知名度;
  ⑤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发表或出版过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著或教材;承担过省级以上课题,并用以指导教育教学实践,取得较大成效。
  (2)名校长
  ①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担任校长(正职)3年以上;
  ②中学校长具备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③获得过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综合荣誉称号;
  ④具备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掌握国内外教育发展动态,有正确的教育思想、较强的教学能力和教育行政管理能力,兼任一门课程的教学,作风民主,公正廉洁,办学实绩突出,在本市有较高知名度,所在学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在全市起示范作用的先进学校;
  ⑤掌握现代教育管理理论,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积极开展学校管理研究并取得显著成果,发表或出版过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或论著。
  (二)名校评选条件
  1、管理水平高。坚持依法治校,以德治校,民主治校;校长素质高,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崇高的人格魅力;学校班子团结合作、科学民主、和谐高效;学校管理内涵丰富,管理效果好,社会认可度高,办学行为规范。
  2、教育教学质量高。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尊重教学主体,注重健康协调发展;注重培育全体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健体、学会审美、学会合作的综合素质,并在一定的文化知识领域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
  3、师德师风正。教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教风浓厚,学历达标;教师能模范执行行为规范的要求,树立正确的学生观、教师观、教学观、质量观、人才观,坚定素质教育的观念;具有敬业爱生、乐于奉献、以身立教、以德育人的精神境界。
  4、教育科研创新能力强。重视科研工作,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科研工作;有科研工作机构和科研经费,科研成果获地市以上奖励和同行公认;加强继续教育,在提高学历层次的同时,抓好校本培训和群众性科研,创造勇于创新氛围,争当创新型教师,造就一批德高业精、同行公认的名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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