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舟山市定海区长白乡前湾-后岸社区太平岗山普通建筑用石料采矿权的批复
(浙土资厅函〔2008〕654号)
舟山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在舟山市定海区长白乡前湾-后岸社区太平岗山设置采矿权的请示》(舟土资〔2008〕45 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设舟山市定海区长白乡前湾-后岸社区太平岗山普通建筑用石料采矿权1 宗,暂定开采规模650 万吨/年,暂定出让年限2 年,初定矿区中心点直角坐标值:X:3342240,Y:41408849。
二、拟设置的采矿权应一次性整体出让,矿区范围、出让期限应与开发规模及服务年限相适应。
三、同意对该拟设采矿权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
四、该采矿权的矿区范围划定及采矿登记手续应报省厅审查办理。
五、请做好下列基础工作:
1、依据本批复文件,做好该矿区地质工作,制定采矿权招拍挂出让实施方案报省厅备案;
2、对采矿权进行评估或参照同类采矿权出让价,集体研究确定采矿权公开出让的保留底价;
3、依据采矿权招拍挂出让的相关程序实施出让,出让成交后,签订好采矿权出让合同,收缴采矿权出让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