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设立市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工作组。负责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策划、招商和推进工作。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奚克路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王振东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建委、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外经局、市房产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及各县、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主任由市建委主任王振东担任。
4. 设立市社会事业重点项目工作组。负责社会事业重点项目的策划、招商和推进工作。组长由副市长刘诗担任,副组长由市发改委主任王金华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外经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广电局、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及各县、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主任由王金华兼任。
5. 设立市服务业重点项目工作组。负责服务业重点项目的策划、招商和推进工作。组长由副市长杨学海担任,副组长由市商业局局长孙道义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商业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外经局、市粮食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及各县、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商业局,主任由孙道义兼任。
6. 设立市工业重点项目工作组。负责工业重点项目策划、招商和推进工作。组长由副市长杜晓航担任,副组长由市经委主任李达担任。成员单位由市经委、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外经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及各县、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主任由李达兼任。
7. 设立市农村重点项目工作组。负责农村重点项目的策划、招商和推进工作。组长由副市长李刚担任,副组长由市农委主任叶德明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农委、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外经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及各县、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主任由叶德明兼任。
8. 设立市科技项目工作组。负责对科技项目的策划、招商和推进工作。组长由副市长马锐担任,副组长由市科技局局长金雅兰担任。成员单位由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外经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及油研、煤研、石化大学等单位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主任由金雅兰兼任。
(三)建立重点项目推进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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