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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野广告”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野广告”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8〕16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野广告”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

西安市“野广告”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西安市“野广告”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近期,我市城区及各主要繁华路段,散发、张贴、涂写“野广告”违法行为有所抬头。为了维护城市整体形象,切实改善投资环境,不断加大对“野广告”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市政府决定,自8月9日至11月9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野广告”专项治理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提升年的工作部署,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野广告”“牛皮癣”等乱贴乱画问题为重点,全面深入地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使城市环境容貌得到明显改善,确保治理活动结束时,全市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立面墙体及地面基本消除各类“野广告”现象,进而达到使此项工作转入长效管理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野广告”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张建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副组长:田高社市市容园林局局长石卫平市城墙景区管委会主任强院省市交通局局长吕强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骆小平新城区副区长吴耀碑林区副区长刘其智莲湖区副区长曹宇雁塔区副区长赵志金灞桥区副区长陈松林未央区副区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市级各单位相关部门,城六区城管执法局长、市容局长,四个开发区管委会城管执法局长、市容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执法局吕强副局长兼任,具体负责野广告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协调。

  三、整治内容
  城区一、二、三类道路两侧建筑、市政、供电、通信、交通、广告等设施上和地面上张贴、涂写各类“野广告”以及散发各类“野广告”的行为。

  四、整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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