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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光伏太阳能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八)太阳能发电示范工程

  2008年实施无锡(国家)工业设计园300KW、无锡机场大楼800KW、尚德研发大楼1000KW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示范项目。2009年,在试点示范基础上,积极探索在新建大型建筑,特别是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民中心、艺术中心、会展中心等公益建筑设施上进行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实施光伏太阳能并网发电示范工程。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光伏太阳能推广应用领导体制和统筹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太阳能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市政府成立无锡市光伏太阳能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推动光伏太阳能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协调工作及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

  在无锡市光伏太阳能推广应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光伏太阳能推广应用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光伏太阳能推广应用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市发改委、经贸委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相关政策,指导太阳能产业的发展;做好光伏太阳能并网发电项目的立项、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支持等工作。

  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牵头负责光伏太阳能区域照明系统应用、改造工作,编制无锡市城市区域照明系统光伏太阳能应用具体实施方案。

  市财政局负责会同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支持光伏太阳能应用的市级财政资金计划,并制定资金适用范围、扶持对象等具体管理办法。

  市规划局负责将光伏太阳能推广应用工作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落实城市建设规划要求。

  市建设局负责新建建筑光伏太阳能一体化应用试点示范工作。

  市房管局负责既有建筑光伏太阳能一体化应用试点改造工作。

  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政府部门建筑光伏太阳能应用试点改造工作。

  市公安局(市交巡警支队)负责道路交通信号灯的太阳能应用试点改造工作。

  市园林局负责城市园林绿地、景区、广场等场所的太阳能应用试点改造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太阳能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开发、应用和推广。

  无锡市太阳能生产企业应积极生产并以优惠的价格提供质量可靠、技术先进的太阳能节电产品,降低产品成本,满足社会和市场的需求,同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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