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镇(区)要认真总结2008年基金征收工作,表彰2008年基金征收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对2009年基金征收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各区镇要利用多种宣传方式进行基金征收进村宣传发动,宣传工作要做到家喻户晓,同时,明确村委会干部和村民小组长的责任。
2、举办培训班。由市财政局组织对各镇财政所及河东、河西合管站进行征收工作内容培训,学习征收实施方案,了解缴费登记表和申请登记表及各种汇总表的填报方法,掌握征收工作流程。
各村委会主任、会计、文书和村民小组长的培训由各镇财政所、河东、河西区合管站组织,重点讲解代收基金和填写申请登记表的注意事项。
(二)征收实施阶段工作(10月1日-11月15日)。
1. 组织代收。基金征收工作由村民小组代收,村民小组长负责,以户为单位填写申请登记表(农户填写),一户填写一份表。村民小组长或文书每5天向村委会上交一次代收款,村委会每5天向镇财政所结算一次。
2. 设点征收。以镇财政所或合管站为单位设立征收点,指定专人负责征收,主要方便上门群众或零星分散的基金征收工作。
3. 缴款入库。各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代收的资金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各村委会要及时将收取的基金交到各镇财政所及河东、河西区合管站,各镇财政所及河东、河西区合管站财会人员用附在收款收据后面的一般缴款书将该收据收取的全部资金通过农业银行政府非税收入代收网点缴入市政府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再转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
4. 开票。开票工作由各镇财政所、河东、河西合管站负责。各单位要根据征收工作用量,派专人向市财政局票据中心领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款收据。填写收款收据时,必须先核对参合农民个人资料,尽量减少差错。各财政所、河东、河西区合管站人员根据申请登记表提供的基本情况,核对表款是否一致;要加快收款收据的填写速度,一户一票地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款收据;各村委会主任(会计)和村民小组长要将基金收款收据及时发放到每一户参合农民手中。
5. 汇总报表。各村委会对下属的村民小组送交的申请登记表内容进行核对,汇总后上报财政所和河东、河西合管站。
各镇财政所和河东、河西合管站务必于每星期五下午4时前向市财政局社保科电话报告本星期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情况,由社保科汇总统一向上级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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