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具备全科医学思维能力和诊疗策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发挥技术骨干作用,能向个人、家庭、社区提供以人为中心,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标,融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
4、掌握社区卫生服务相关科研方法和管理知识。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2005年以后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历)届毕业生;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在岗在编人员,并与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订长期聘用合同;
热心于社区卫生服务事业,愿意长期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承诺培训结束后,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五年以上;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三、培训对象遴选
1、原则上在社区卫生服务各方面工作开展较好的中心(或服务站)遴选;
2、学员本人需提出申请,并与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市卫生局签订推荐培训协议书。培训期间,学员应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培训基地管理。如出现违反协议书规定的情况,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培训方式
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在省卫生厅统一领导下,委托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学员主要在培训基地临床二级科室进行临床技能训练和学习,并接受社区卫生服务技能训练。全科医学培训中心会同教学基地负责统一制定教学计划,负责教学检查与督导、理论教学的协调与考核。教学基地承担全部培训任务,包括理论教学、临床和社区实践教学任务。
五、培训内容和时间
培训内容按照卫生部《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和《全科专科医师培训细则》要求实施,培训时间为三年。培训分三个方面:
1、理论学习3个月,分三年进行,每年安排1个月,由全科医学专科基地承办,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参与组织与协调。
2、医院临床轮转26个月,在全科医学专科培训基地(临床培训基地)接受临床技能训练,同时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有关管理制度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社区实践7个月,主要在全科医学专科培训基地(社区培训基地)接受独立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技能训练,在上级全科医师的指导下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