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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卫生厅关于印发《烟台市“问题奶粉”安全事故患儿医疗救治工作预案(试行)》的通知

烟台市卫生厅关于印发《烟台市“问题奶粉”安全事故患儿医疗救治工作预案(试行)》的通知
(烟卫医〔2008〕25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院:
  为认真做好我市“问题奶粉”安全事故患儿医疗救治工作,我局制定了《烟台市“问题奶粉”安全事故患儿医疗救治工作预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00八年九月十七日

  烟台市“问题奶粉”安全事故患儿医疗救治工作预案(试行)

  为做好我市“问题奶粉”安全事故患儿医疗救治工作,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山东省《关于切实做好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诊疗工作的通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问题奶粉”安全事故患儿的医疗救治工作。

  二、组织领导

  1、烟台市卫生局成立“问题奶粉”安全事故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名单附后。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统一协调组织全市辖区内医疗救治力量,及时部署“问题奶粉”安全事故医疗救治命令,组派医疗救治队伍,统一领导并指挥全市的医疗救治工作;督促检查医院抢救设施、急救药品、急救医疗器械储备情况;督查各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培训情况;负责向市委、市政府、省卫生厅报告“问题奶粉”医疗救治工作情况。

  2、成立烟台市“问题奶粉”安全事故患儿医疗救治专家组,名单附后。医疗救治专家组的工作任务是:在烟台市卫生局“问题奶粉”安全事故医疗救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负责“问题奶粉”所致患儿的会诊和救治。

  3、成立“问题奶粉”安全事故医疗救治信息组 负责整理上报服用“问题奶粉”的患儿的发病及诊治情况。

  4、成立服用“问题奶粉”安全事故医疗救治宣传组,负责宣传有关服用“问题奶粉”的危害及诊治预后卫生保健知识和宣传母乳喂养的重要性。

  三、医疗救治的诊疗、宣传依据、诊疗流程及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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