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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吴忠牛首山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08年9月1日-2009年5月20日)。按照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责任分工要求,各单位抓好任务落实,全面完成S101道路昊盛路以南、同盛化工公司以北区域环境整治目标。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6月1日-6月20日)。成立考核组,对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任务分工
  (一)矿山环境整治
  1、整治S101道路昊盛路至同盛化工公司东侧500-700米、西至京藏高速公路范围内的矿山环境,具备绿化条件,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矿山环境整治项目专项资金,于10月30日前完成。
  2、整治S101道路沿线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选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对园区企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在指定的地点进行填埋处置。固体废物处置场选址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于8月30日前完成。
  3、平整S101道路77至87桩号沿线两侧各50米的绿化带,具备绿化条件,由市交通局牵头,吴忠市公路局负责于9月10前完成。
  (二)生态湖工程建设
  1、引水工程。在东干渠设一级泵站,沿S101道路东侧建设3.8公里输水管线,向天辰湖、鑫盛湖、同盛湖引水,由市水务局负责于9月18日前完成。
  2、昊盛湖工程。规划面积40亩,水深2米,蓄水4.5万立方米,由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昊盛纸业公司负责于8月31日前完成。
  3、天辰湖工程。规划面积115亩,水深1.5米,蓄水10.5万立方米,由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天辰公司、吴忠水泥公司负责于9月20日前完成。
  4、鑫盛湖工程。规划面积75亩,水深2米,蓄水10万立方米,由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岩鑫冶炼有限责任公司、荣盛集团银南铁合金分公司负责于9月10日前完成。
  5、同盛湖工程。规划面积20亩,水深2.8米,蓄水3.5万立方米,由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同盛化工公司、吴忠安盛民爆有限公司负责于9月10日前完成。
  (三)生态绿化工程
  1、绿色景观墙工程。在石中高速公路东侧天辰公司至牡丹山庄服务区之间建设长2500米、宽100米的绿化带,面积375亩。由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天辰公司、岩鑫冶炼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于2009年4月30日前共同完成。
  2、S101道路绿化工程。在S101昊盛路至同盛化工公司段道路两侧,各建设50米宽绿化带,绿化面积310亩。由利通区党工委牵头,市发改委、经委、安监局、高闸镇、扁沟担镇负责于2009年4月3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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