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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8〕114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
  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作为一种防雹增雨(雪)的手段,对农牧业生产和森林防火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每年约减少经济损失9000万元,社会经济效益显著。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
  近年来,我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农牧业防灾减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还存在部分作业点管理不严、基础设施简陋、人弹一室、操作不规范等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对此,各级政府要强化忧患意识,居安思危,高度重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对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按照《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和《西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作业生产责任制,完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二、落实措施,强化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和弹药的管理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强化对人工影响天气高炮、火箭架及弹药保管、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要实行严格的弹药、装备出入库登记制度,严防弹药装备误用、丢失、被盗以及火灾事故发生。弹药贮存室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清点数量,检查质量,并做好记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清点结余弹药并送交专用弹药库登记封存。气象主管部门要按规定每年组织开展作业设备的年检工作,禁止使用未经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作业设备进行人工防雹和增雨作业,经检修仍达不到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设备必须予以报废销毁。各级气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对所属人工防雹、增雨(雪)作业点和作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达不到标准的作业点和作业单位,坚决不允许开展防雹、增雨(雪)作业。
  三、增加投入,努力改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基础设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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