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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第二阶段 (10月7日至10月12日)监督检查阶段。各市县政府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奶站开展拉网式检查,对原料奶进行质量抽查检测,派驻质量监督员对奶站原料奶收购销售开展全面监督。
  第三阶段 (10月13日至10月22日)整改提高阶段。各市县政府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奶站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限期整改。对质量抽检中发现的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现象,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惩。
  第四阶段 (10月23日至10月30日)总结完善阶段。总结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经验,深入分析奶站结构特点,结合本地实际,建立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规范原料奶收购秩序,切实提高原料奶质量安全水平。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奶站专项整治行动,是一项十分紧迫的重大任务,是一场极其艰巨的硬仗。各级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立即成立奶站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制定辖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措施。政府领导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二)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强有力的协调机制,发挥职能作用,及时、果断、有效、有序地解决各种问题,确保奶站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要从全省的大局出发,保证领导到位、工作人员到位、工作经费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和监督。要正面引导舆论,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坚决制止各种不适炒作,及时、准确、适度发布相关消息,大力宣传奶站专项整治行动效果,及时曝光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让群众了解真实情况。要层层设立专线举报电话,接受公众举报和社会监督。
  (四)建立报告制度。在专项整治期间,各级牧业部门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落实动态信息日报制度,及时逐级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对瞒报、漏报、迟报并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附件:
  1全省奶站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奶站专项整治检查表(略)
  3市 (州)奶站基本情况汇总表(略)

  附件1:
  全省奶站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守臣 副省长
  副组长:李福升 省政府副秘书长
  贾 涛 省牧业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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