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林业局局长、南昌警备区参谋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总值班室主任: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总值班室电话:12119、3802119、3806119(传真)
本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即设立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技术咨询组和现场督查组等工作部门。必要时,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等部门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赴火场工作组,组长由市林业局副局长担任,适时赶赴火场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快速响应,积极参与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2.1.2 职责任务
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检查、监督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重大行政措施,指导森林防火工作;监控全市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情况;全面掌握火情,组织、协调、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妥善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本预案启动后,指挥部的具体任务是:
(1)综合调度。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上报火场最新信息;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调拨扑火机具;必要时,指挥调动邻近县区森林消防队支援;协调解决各地在扑火救灾中遇到的困难;指导和督促当地查清火灾原因,侦破火案;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各项具体的扑火救灾应急处置工作。
(2)后勤保障。协调交通、物资和卫生等相关部门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食品等救援物资快速运输及伤员救治,为扑火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3)技术咨询。召集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根据火场气象条件、地形地貌、森林植被、扑火进展等情况,对火场态势及火灾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为扑救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4)现场督导。根据扑救工作需要,组织工作组深入火场一线开展工作,及时传达省、市领导相关批示、指示精神,监测火场情况,检查、监督森林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扑火救灾指令及本级应急预案执行情况,指导和协助前线指挥部开展扑火救灾工作。
2.2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森林火灾预防、森林火灾预警预报和扑火救灾各项工作。
本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火灾情况和任务分工告知相关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规定的分工和任务,认真履行职责,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扑火救灾各阶段工作。
2.2.1 市政府办公厅:汇总扑火动态与灾情,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报告有关情况。
2.2.2 市林业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森林防火方针、政策和法规,开展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拟订森林防火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负责森林火灾的统计和损失评估;检查、督促县(区)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