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体制等问题的通知

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体制等问题的通知
(淮发〔2008〕24号)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利用现有平台,打造新载体,做强增长极,经研究,决定将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由目前的和清浦区“区区合一”管理体制调整为独立运作管理体制,参照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模式进行规划建设和开发管理,归市政府直接管辖。调整后的江苏淮安工业园区党工委及管委会内设机构和编制由市编制委员会研究确定。成立江苏淮安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的投资、开发、经营的运作主体。
  北京南路以东,徐宿淮盐高速公路以西,规划横一路以南,入海水道以北区域划入江苏淮安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开发、管理。清浦区武墩镇高坝村,严集村的第8、9、10、11、12、17组,王桥村的第1、2、10、11、12、13组,盐河镇朱桥村、渠北村、官庄村、胡庄村、宋潮村,盐河镇大李村的陆庄组、徐庄组、小李组、李西组、张刘组、谢庄组,盐河镇盐河村的第1、2、3、4、5、11、12、13、14组,盐河镇姚湾村的西马组、陈庄组、前塘组、前东组、竹元组、竹方组、大众组、新庄组、东风组、中心组,盐河镇甘露村陈塘组、盐堆组,以及和平镇的和平农场北京南路以东部分划归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辖。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